人口

  2000年人口普查,梅州汉族人口占99.94%,少数民族有38个,人口为0.21万人,外国人加入中国籍(入籍)有2人。2019年,在梅州市内居住的有畲族、壮族、瑶族、满族、回族、苗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,少数民族户籍人口9489人,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7万人。丰顺县凤坪村是梅州市唯一的少数民族(畲族)聚居地。


  2019年末,梅州市户籍人口545.85万人,常住人口438.30万人,其中城镇人口225.68万人,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1.49%,全市出生人口6.88万人,人口出生率为11.93‰;死亡人口2.98 万人,死亡率为5.16‰;自然增长人口3.90 万人,自然增长率为6.77‰。


  2020年末,梅州市户籍人口为543.96万人。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,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,梅州市常住人口3873239人。全市常住人口中,男性人口为1952489人,占50.41%;女性人口为1920750人,占49.59%。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97795人,占51.58%;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75444人,占48.42%。流动人口为762344人。流动人口中,外省流入人口为88806人,省内流动人口为673538 人。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,流动人口增加330615人,增长76.58%。

历史沿革

  《禹贡》分天下为九州时,梅州地属扬州南境。春秋时属七闽地,战国时先后属越国、楚国,秦汉时期分属南海郡龙川县和揭阳县。秦末赵佗称王时则属南越国。


  三国两晋时,分属东官郡的龙川县和揭阳县(海阳县),南齐永明元年(483年),析海阳县设程乡县。隋唐时分属循州(龙川郡)和义安郡(亦称潮阳郡或潮州)。


  五代十国南汉乾和三年(945),亦即后晋开运二年,程乡升为敬州,领程乡县。这是梅州州治设立的开始。


  宋开宝四年(971),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之讳,改“敬州”为“梅州”,“梅州”的名称即始于此。宋熙宁六年(1073),废梅州,以程乡县隶潮州;元丰五年(1082),梅州复置,仍理程乡县,属广南东路;绍兴六年(1136),废梅州复设程乡县隶潮州;绍兴十四年(1144)又复置梅州,仍理程乡县,属广南东路。


  元至元十六年(1279),改梅州为“梅州路”,置总管府。至元二十三年,复为梅州,属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使司。元贞元年(1295),隶属潮州路;延佑五年(1318),改直隶广东道宣慰使司。


  明洪武二年(1369),废州为程乡县,隶潮州府。


  清雍正十一年(1733),程乡升为“嘉应州”,隶属广东省惠潮嘉道。辖地包括程乡、平远、镇平及以前为惠州府所统的兴宁、长乐五县,称为“嘉应五属”。嘉庆十二年(1807),升嘉应州为嘉应府。嘉庆十七年,复为嘉应州,仍领兴宁、长乐、平远、镇平四县。宣统三年(1911),嘉应州复名梅州。


  民国三年(1914),废州府制,梅州改名梅县,隶属潮循道。民国14年(1925),隶属东江行政区,民国15年(1925),改名为粤东绥靖区。民国25年(1936),隶属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。民国38年(1949),改第六行政督察区为第九行政督察区。


  1949年10月,设置兴梅专区。


  1950年1月26日,设置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下辖梅县、兴宁、大埔、丰顺、五华、平远、蕉岭共7县。


  1952年12月,撤销兴梅专区,兴梅7县改隶粤东行政区。


  1956年2月,粤东行政区划分为惠阳、汕头专区,兴梅7县属汕头专区。


  1965年7月,设立梅县专区,原兴梅7县从汕头专区分出,归属梅县专区,后改为梅县地区。


  1979年3月,原梅县所辖之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,梅县地区辖7县1市。


  1983年6月,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,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。


  1988年1月,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,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,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,共7县1区。


  1992年8月,国务院把梅州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。


  1992年10月,设立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(后更名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)。


  1994年1月,国务院将梅州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。


  1994年6月,兴宁撤县设市(县级),梅州辖梅江、梅县、大埔、丰顺、五华、平远、蕉岭,代管兴宁。


  2013年11月,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撤销梅县,设立梅县区。新设立的梅县区行政区为原梅县的行政区域,政府驻地不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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